合肥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4-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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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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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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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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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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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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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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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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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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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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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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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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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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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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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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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检察院机关和派出院-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4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4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兄弟单位业务指导、办案协助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及市委市政府1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合肥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预〔2013〕470号)、《关于合肥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的补充通知》(合财行〔2014〕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4.5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安全奖励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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