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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院:冒充男性网上恋爱 因爱生恨故意杀人
时间:2020-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网络生活日新月异,网聊网恋也变得稀松平常,网络成了现实生活的宣泄口,郭某故意杀人案便是现实的空虚在网恋中宣泄的结果。

   郭某,女,案发前在成都工作,与丈夫离婚后,由于空虚寂寞便在网络上寻求安慰。2017年郭某把自己包装成男性“陈亮”和胡某(女)通过交友软件在网上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两人“恋爱”两年,“陈亮”怕胡某知道自己是女性,从来没有出现在胡某面前,仅有的一次约会,也因为“陈亮”的缺席而告终,二人因此分分合合。2020年年初胡某交了男友,便在网上与郭某分手,郭某虽有不甘但表示同意。

   2020年4月的一天,胡某在肥东出差,二人相约见一面,以后互不干涉。通过聊天,郭某觉得胡某欺骗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看不起自己。第二天,趁胡某蹲在行李箱旁边找东西之际,郭某在后面用胡某的风衣腰带勒其脖子,胡某当场被勒晕致吐血,郭某赶紧帮胡某顺气,待胡某清醒后,将其送到医院。后郭某搭乘当晚的飞机赶回成都。

经鉴定,胡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日前,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院提醒:悲喜仅在一瞬间。在郭某的眼泪中,我们看到了悔恨;在胡某的遭遇中,我们看到了劫后余生。但同时,本案中的两个人又都是悲剧的,此次遭遇将是胡某余生的梦魇;故意杀人,带给郭某的将是长久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