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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府检联动防患于未“燃”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备受关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包河区检察院结合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部署,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聚焦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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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实情 查明实况



经包河区大共治平台反馈,12345热线自2020年起接到多起关于某小区一住户存放、销售电动自行车的投诉。2023年,“益心为公”志愿者再次反映相同案件线索。办案人员多次实地调查发现,辖区某住宅租户存在室内存放、销售数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且未按要求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存放于仓库内。


同时,该租户所在单元楼还存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及电动自行车上楼等情形。上述行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3月12日,该院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5家单位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应邀参会。


02

凝聚共识 联动发力


磋商会上,与会代表就前期工作情况、电动自行车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明确了各自的消防监管职责、职权范围,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已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达成了共识。认为应当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将消防专业判断、法律适用和社会公众的现实要求相结合,在加强消防检查、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增加充电桩、电梯阻车系统、改造停车位等多种措施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针对个案,在加强宣传劝导的同时,还需各方联动发力、齐抓共管以取得最大效果。


包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关于消防安全的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做好常态化巡查检视工作。


针对该小区租户存放、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该院干警共现场勘验三次,联合召集相关单位共同厘清职责,商讨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我管”促“都管”,以点带面、以案促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经过积极磋商,会议明晰了相关部门的行政职责,明确了牵头监管部门,初步确定了后续的整改措施,统一联动监管及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


磋商会后,包河区检察院依据职能划分向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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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整改 成效显著



随着检察建议的制发,获得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包河区安委办牵头协调、统一部署,各执法部门合力共为,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不仅要全力消除个案安全隐患,还要以点带面,从严整治全区范围内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4月8日,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包河分局等多个执法部门,针对该户室内存放、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对涉事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出具书面承诺书,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燃”是关键。今后,包河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单位形成治理合力,携手维护城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