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17-08-06 17:01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次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闻发言人制度

(试  行)

一、总

第一条 为不断推进学院校务公开、依法治校,营造学院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合理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声誉,促进学院与社会、学院与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好互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乐游棋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新闻办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乐游棋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与构成

第二条 学院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学院宣传教育部部长担任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新闻的发布工作
  (一)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
  (二)接受校外媒记者采访或协调、安排记者采访。

(三)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

(四)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跟踪、评估、分析和反馈。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领导体制。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 工作机制。宣传教育部、党政办公室等作为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工作。
  第六条 危机处理参与机制。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突发性事件信息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告,宣传教育部应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以利于及时准确做好向媒体、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和发布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学院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确定分管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掌握重大事件和重要数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方式:

(一)以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访、发布新闻通稿、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等。
   
(二)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
   
(三)向新闻界发表声明、谈话、署名文章。
   
(四)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通过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学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

(二)学院发展重大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

(三)招生、就业的政策和实施过程、结果等。

(四)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五)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学院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

(七)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

(八)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

(九)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十)其他应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信息。

五、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宣传教育部根据相关各部门报送的新闻信息,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事项、宣传口径、发布时间、背景资料、邀请记者、准备新闻通稿等内容),报院党委审定批准。

第十一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根据批准的材料对外发布有关情况,并根据对外宣传口径现场答复记者提问。

第十二条  学院内若发生突发事件,经学院主管领导(必要时请示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同意,新闻发言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院采取的措施,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新闻发布纪律及责任

第十三条 新闻发布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不得违反新闻宣传纪律。

第十四条 对研究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各相关单位应在新闻发布会前2天将发布的主要内容送新闻发言人。

第十五条 涉及重大敏感问题或其他单位的新闻发布,学院应报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六条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院各单位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任何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导致的学院工作、声誉受到不良影响者,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七、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院宣传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